(拟稿人 潘旭明)近日,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该办法是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而对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于2014年12月15日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的最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已经于2020年3月正式施行。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负面清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的关系等五项重点章节进行逐条学习。
通过学习,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精神,力求吃透学懂,掌握运用新政策,全力以赴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政策全面落地,切实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