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备案工作,白水县财政局认真安排,积极落实。
一是下发文件界定备案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记构向审批机关(即注册地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二是确定备案内容。备案包括代理记账的基本情况、专业人员的变动情况以及本单位一年的工作经验材料等;
三是指定专人备案审核。认真查看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具体信息,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代理记账有持续不符合代理资格要求的,及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审核和实地勘查,我县的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已基本完结,这为进一步监督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