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根据《渭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渭财发〔2017〕155号)、《渭南市财政专项扶贫等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渭脱办发〔2018〕7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省下达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如下: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46600万元(渭财办预〔2019〕988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其中:澄城县 8600万元、合阳县11000万元、蒲城县11000万元、富平县9500万元、白水县6500万元。
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渭财办预〔2019〕987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民宗局。其中:临渭区 120万元、合阳县90万元、潼关县40万元。
3.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00万元(渭财办预〔2019〕986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林业局。其中:澄城县40万元、合阳县40万元、蒲城县40万元、富平县40万元、白水县40万元。
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260万元(渭财办预〔2020〕145号),资金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合阳县260万元。
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7419万元(渭财办预〔2020〕177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其中:澄城县1370万元、合阳县1446万元、蒲城1769县元、富平县1507万元、白水县1327万元。
6.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47612万元(渭财办预〔2019〕988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其中:临渭区10151万元、华州区6189万元、华阴市2916万元、潼关县2043万元、澄城县2770万元、合阳县3860万元、大荔县9984万元、蒲城3683县元、富平县2915万元、白水县2101万元、高新区300万元、经开区700万元。
7.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第二批资金(发展资金)10743万元(渭财办预〔2020〕99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其中:临渭区4054万元、华州区2512万元、华阴市676万元、潼关县430万元、大荔县2651万元、高新区160万元、经开区260万元。
8.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发展资金)1300万元(渭财办预〔2020〕877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华州区1000万元、大荔县300万元。
9.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渭财办预〔2020〕51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临渭区300万元、华州区300万元、华阴市260万元、潼关县290万元、澄城县300万元、合阳县300万元、大荔县290万元、蒲城300县元、富平县300万元、白水县300万元、高新区30万元、经开区30万元。
10.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0万元(渭财办预〔2020〕275号),资金主管部门市扶贫办。临渭区300万元、华州区425万元、华阴市100万元、潼关县100万元、澄城县140万元、合阳县275万元、大荔县260万元、蒲城210县元、富平县230万元、白水县400万元、高新区30万元、经开区30万元。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913-2100000 0913-2930392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