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现将3月31日修订的《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陕西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告。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企业有权拒交,并可向当地财政部门举报。
市财政局举报电话:2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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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财政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