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姚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标注了重点和指明了方向,潼关县财政局牢牢把握国资国企改革主线,聚焦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强化改革认识、紧盯重点任务、优化工作举措、提升工作实效,有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潼关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实现县属国有企业良性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制定了《潼关县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分工方案》,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联合审计部门对全县22家国有独资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收缴各国有企业财政收益40.37万元,有效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因地制宜施策,严格请示报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意味着国资国企必须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与配置,提高其使用效率,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维护财政收入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立足本县实际,制定了国有股权转让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成立了国有股权转让工作专班,坚持高位推动、精准发力、稳步实施。
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公开。严格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定了国有股权转让操作流程,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潼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示股权转让服务中介机构招标公告,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同时,对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标前、标中、标后链条式、封闭式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