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陈文红)为充分响应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教育强市为引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宏伟目标,我市全方位强化教育领域仪器设备配备管理工作。
一是把控准入关。通用设备依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备标准》配备,并规定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专用设备依据《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手册》配备。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把好准入关。
二是规范程序关。在满足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调剂的方式补充仪器设备,不能调剂的选择购置方式配备,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做好资产入账登记,避免出现账外资产。
三是发挥绩效关。对已配备资产建立完善的登记、使用、盘点、监控、报损制度,合理设置使用频次、使用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在充分发挥各类仪器设备社会效益的同时,有效杜绝资产流失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