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王文乐 李昕博)长期以来,富平县财政局将民生保障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贯彻中省市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保持适度稳健的民生支出强度,以兜好、兜稳、兜牢困难群众生活作为评价“三保”支出的标准,让困难群众真真正正、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资金的暖意。截至今年10月底,我县财政共拨付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1亿元,惠及群众370360人次,努力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一是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县财政局联合民政局,按照政策精神,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对象,依规纳入困难群众救助供养范围;将困难群众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困难群众的取暖费及时发放,确保困难群众安全平稳过冬;针对因突发疾病等原因致贫、返贫人员,积极施策,主动施助,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动态核保,应退尽退。依托主动报告和定期、不定期走访核查相结合的机制,加强信息动态核查清查,严格常态化管理,密切关注城乡低保对象的人员、收入和财产的变化情况,参照经济信息核对结果综合研判,对家庭收入或财产状况超出低保标准的,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同时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等情况因人施策、因事制宜,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主动发现,未雨绸缪。未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将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有效落实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同时要?突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制机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利用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信息互换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下一步,富平县财政局将时刻谨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义,关心和尊重社会中每一个受困群体,以困难群众关心的、亟需的、期待的为施政方向、施财之所,将每一分救助资金用好用活,不负群众期待,不忘百姓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