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刘盼萍)“双替代”政策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为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放心度过暖冬,大荔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双替代”政策。
一是健全制度,奠定政策执行基础。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制定印发了《大荔县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实施方案》,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强化落实,加快运行费补贴统计,同时积极宣传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落实“双替代”政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保障资金,巩固工作落实成效。按照运行补助资金承担比例,大荔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县域内享受运行补助户共计129769户,兑付补贴资金7786.14万元,进一步巩固了“双替代”工作成效。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双替代”政策要求,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通过查看资料、走访入户、与群众交谈等方式,对“双替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及时解决,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充分发挥了补贴资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