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燃烧是我县冬季雾霾天气的主要诱因,为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蒲城县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加快资金兑付,强化“双替代”政策实施。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今年,我局严格落实“双替代”政策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了《蒲城县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方案(2023—2027年)》,从制度层面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多方面筹措资金,落实县级配套资金3412.85万元,着重解决“双替代”政策落实过程中资金紧张问题。采暖季前,共计兑付补贴资金8937.84万元,用于全县148964户群众清洁能源替代政策落实的补贴。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双替代”政策落实情况的绩效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财政职能,健全措施,强化“双替代”政策执行,不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更高的效率和更高的品质服务县域经济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