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 梁佳凯)一是深化财政“管理”,激发发展活力。完善政府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持续加强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实现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流向清晰,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准确率。优化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开展常态化监控监管,紧盯资金去向和用途,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及时核查、处理预警疑点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度。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进电子卖场线上交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规范配置程序,严控配置增量,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推动资产更加高效使用。
二是严格过程“管控”,提高工作质效。强化库款分析研判,每月初结合月度预算收支预计情况,测算库款流量、余额等,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动态掌握省市资金调度情况。按照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建立“三公”经费执行监控、月报告反馈机制,避免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不合规行为。按照“锁定总额、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扎实推进财政暂付款、财政存量资金、专户结余资金收回清理等工作,进一步缓解库款资金压力,保障财政收支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扎实开展“整治”,严肃财经纪律。成立财会监督工作专班,稳妥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三大专项行动,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部门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推动整改问责,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