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 陈洁)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人员有关政策,保障财政补助人员基本生活,杜绝虚报冒领,白水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遗属、六十年代、84民办教师等人员年检工作。
此次年检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定点年检。各单位财务人员通知单位年检对象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年检。二是入户核查。对行动确有困难不能到指定地点的年检对象,由年检人员与本单位财务人员一同入户核查。三是网络年检。对远在外地因种种困难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对象,采用网络传送照片、资料等方式进行年检。
通过审核享受财政补助人员身份证、学籍证明以及近期照片等资料,对其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符合政策的予以保留,对于超龄、已死亡的,及时停发其生活补助。对于不参加年检核查对象,暂停发放生活补助,待接受年检后,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