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刘莉 审核:张峰)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纪念日,5月也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运用《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5月31日,潼关县财政局举办第八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为主题财政大讲堂,邀请陕西恒通律师事务所刘冲律师授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刘冲律师围绕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民法典法条具体案例解析及民法典在财政工作中的问题涉及等4个部分7各方面进行授课。刘冲律师结合自身从业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大家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法规、解决小区物业与业主利益问题、网络贷款合同的陷阱、APP过度索取个人信息、解决遗嘱立法问题、高空抛物补偿追责问题、民法典涉及财政职能的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讲解详细、案例新颖,既增加了大家对民法典的理解,也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是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课。讲座现场还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资料,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知法明是非,懂法正言行。《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民”命名的基础性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通过本次法治普法讲座,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更好地运用《民法典》,努力做到以学促用、以知促行,持续树牢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把学习和运用《民法典》贯穿到财政工作中去,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