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增强,有力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深学细悟,树牢法治思维。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建立集中领学、个人自学、党课授学、氛围促学、实践研学的“五学”机制,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财政干部树牢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送法进乡村主题宣传暨青年理论学习联学联建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联合财政社区开展“12·4”中国福彩网_中福在线-千万大奖等你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方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三是巩固学习成效。坚持以考促学、学考结合,组织我局32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线上考试,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印发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及社区事务、公共设施管理4个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财政事权,明晰界定支出责任,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制定市对困难县(市、区)财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市对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绩效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市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扎实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不断扩大,加强评价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评价质量和效果。开展(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季度调研,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财政重点工作进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制度,对以市财政局名义印发的涉法文件做到“逢文必审”,全局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报送司法部门按照“三统一”原则进行审查报备,扎实做好对涉企政策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四是提高会计管理质效。创新“专题教学+课题汇报+观摩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扎实推进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深化“会计实务面对面”培训,有效促进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不断提升。五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持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紧盯审计、各类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三)坚持依法理财,全力服务大局。一是全力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资金保障机制,整合设立6亿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保障工业倍增、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领域资金需要,全力支持“八大工程”等重点工作顺利实施。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4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48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3.04%,较上年同期增长3.1%,有力支持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二是精准落实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免尽免。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2024年新增担保业务20.3亿元,在保余额24.87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题。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中小企业预留等政府采购政策,全年累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亿元、占采购合同金额的78.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持续加强收支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征管,动态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持续推进税收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稽核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挖潜堵漏,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大盘活力度,努力拓展非税收入增长空间。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77亿元,占调整预算86.52亿元的101.44%,同口径增长3.3%。动态监控重点支出情况,督促县(市、区)和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2024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576.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06亿元,增长2.14%,较好保障了各项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完善清单管理、预算备案等制度,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夯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强化“三保”执行监控,加大市级帮扶力度,基层“三保”有效保障。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行限额管理,公车购置实行车辆编制、预算限额“双控制”,会议培训实行计划管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审批流程和预算管理,严格办公用房大中修、租用等审批管理,节约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五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中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认真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存量。积极争取新增置换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支持县(市、区)化解债务,有效缓解各县(市、区)偿债压力。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对债务高风险县(市、区)实施严格管控的“硬十条”措施,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县(市、区)债务率和债务规模“双降”。积极化解融资平台隐性债务,稳妥压降金融债务规模,顺利完成年度融资平台年度压降目标,有序推动融资平台“清零”。强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增强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全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还,连续6年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律法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在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与财政业务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学习相对较多,其他法律法规学习相对不够,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培训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讲座、政策宣讲等活动,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的执法培训相对较少,在培训内容选择上还不够精准,还需要进一步结合财政执法实际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财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形成全方位、“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扎实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夯实责任,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三)严格督办落实。制定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评分标准,强化结果运用,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压实责任,形成闭环,提升实效。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五学机制”,组织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集中学习,广泛开展干部参与度高、实效性强的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学习实效。同时,督促财政干部加强个人自学,促进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与市依法治市办的汇报对接,积极接受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三是严格审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审核质效,确保政策制定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四是依法理财,增强财政保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增减变化情况,协调税务部门持续强化税收保障和税收征管,充分挖潜堵漏,促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坚持直达资金单独调拨机制,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强化动态监控,推动各类财政资金早使用、早见效。
五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拓展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全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