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及时下达。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下达中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共计下达16011万元,其中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5748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34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129万元,保证上级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二是严格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并分析了2022年中省财政资金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使用情况,形成了《渭南市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根据梳理分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指导做好今年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三是积极打造亮点,争取更大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 2023 年全省深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工作,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及时上报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试点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县(区)、示范项目申请相关资料。目前,获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加装试点补助资金3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实现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对中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全市财政部门全面梳理各项资料,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了目标任务,获得中央绩效评价奖补资金500万元,有力支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