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根据我省出台《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人社发〔2019〕35号)文件精神,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资金中计提5782.97万元,用于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提升行动资金主要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做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学制培训。二是开展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持续实施“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等专项培训。三是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培训的,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此次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计提资金支持技能提升行动,将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就业、促就业的功能,全力助推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