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历时一周时间,完成全市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会审工作。
据统计,我市2017年争取到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总量大幅增长。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4.11亿元,比去年增加2.51亿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65亿元,比去年增加0.68亿元。
补助资金增加主要得益于参保扩面和提高标准两个方面,今年,参保人员较上年增加3.67万人,政府补助标准也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70元,提高幅度为4.4%。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及时下拨资金,保障参保居民医疗报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