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关于做实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核心的业务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月26日至2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主任赵宝柱、案管办干部张爱丽组成的案件管理工作调研组到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进行调研指导。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张文博及案管办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建议评价指标应有轻重区分,不宜‘一刀切’……”“建议部分涉及前后序跨盟市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手动调整……”“建议适当平衡四大检察指标分值……”
2月26日上午,调研组在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张文博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优化质效评价规则的意见建议。市院分管业务部门的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进一步优化完善计分规则说体会、谈想法、提建议。
自治区院案管办调研组边听汇报边和与会同志交流,对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并表示与会同志提的意见建议联系实际、客观中肯,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调研组还深入临河区检察院、杭锦后旗检察院开展调研,围绕优化完善计分规则、科学认识和运用评价指标、有效应对“反管理”等问题,与临河区检察院、杭锦后旗检察院的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正确看待和把握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功能作用,科学理性地应用业务质效评价规则,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促进检察工作质、量、效全方位提升。